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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海医党发〔2019〕5号
中共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纪委工作要点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现将《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2019年纪委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抄送:总院领导。 |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
2019年纪委工作要点
2019年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纪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省纪委和卫健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遏制违法犯罪、减少严重违纪、降低不良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标,坚持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内审监督手段,重点做好“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为创建省文明单位标兵,平安医院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一)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紧紧围绕医院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促进医院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省卫健委和医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认真落实医院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从严治院。严格执行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对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及时通报,提高为临床为职工服务效能。继续开展每月的内控检查机制,强化测评结果的运用。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年初全院党员干部统一签署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大力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和科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落实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认真执行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构建惩防体系。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统一布署、同步实施。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各科室各负其责,院纪委协助落实任务分解、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问责。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宣传教育。
1、通过党课和支部学习方式,开展经常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团结引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研业务,爱岗敬业,正确认识医疗体制改革形势和当前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以良好心态,精湛的技术为病患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心齐风正、奋进阳光的职工队伍,为达到2019年的建设目标而努力。
2、加强宣传教育。积极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意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法律专题教育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认知与了解,切实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3、利用报刊、杂志、手机、新闻、微信网络平台等对全院干部进行廉政风险教育,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廉政教育趋于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努力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4、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逐项排除风险点,逐个设置“防火墙”,使医务人员执业权利、领导干部职务权利的行使接受监督,把防控机制融入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科学有效的约束权利。
三、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九不准”,着力推进行风建设。
(一)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卫健委制定颁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明从业纪律,划清违纪违规界限,使“九不准”真正成为医务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廉洁自律底线。通过不断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回访,医德医风内控检查和考评,增强职业道德和纪律法规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倡导人人爱院、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扬真抑假,扬美抑丑,树立良好的院风行风。
(二)探索治理医院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物资采购执行情况,以及医院内部装修改造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医院与供货企业签订廉洁协议制度,把违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从源头遏制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格统方管理,防范非法统方,通过推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抗菌药物和中药针剂合理使用督查等机制,防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严禁开单提成,积极与上级纪检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预防职务犯罪。
四、坚持抓早、抓小、抓实,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患者投诉,尤其是网络举报,抓早抓小处置果断。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关爱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防治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证据确凿、在院内外产生一系列影响的,及早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违规收费,收受回扣,索要红包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努力打造清廉平安医院。
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提高素养,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要聚焦中心任务,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线,找准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坚持求真务实,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处理问题,勤于提升能力,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为医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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